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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辣笔小球”利用网络贬低嘲讽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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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 21: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检察机关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依法批准逮捕

 

2021年2月19日10时29分、10时46分,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其个人注册账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两条信息,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相关信息在微博等网络平台迅速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月20日,犯罪嫌疑人仇某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介入侦查。2月2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官网截图↑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利用信息网络贬低、嘲讽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的规定,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批准逮捕。

 

英雄烈士用鲜血、生命捍卫祖国领土,其名誉、荣誉不容诋毁。《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仇某明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严重损害卫国戍边英雄烈士的人格尊严,严重损害卫国戍边军人形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予追诉。同时,为维护英雄烈士的合法权益,在军事检察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南京检察机关决定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1日


 原标题: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网民“辣笔小球”被批捕!

发表于 2021-3-1 22: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这吊人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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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 07: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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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 08: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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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 08: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每次发帖跟帖要考虑一下,是否会被喊去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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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 08: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这次真的不挺了,军人玩的是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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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21-3-2 11: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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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 11: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看这网名保不齐是鬼子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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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 13: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劳尔7号 发表于 2021-3-2 08:27
每次发帖跟帖要考虑一下,是否会被喊去喝茶

这都是出来的新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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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 22: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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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 22: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该不抓他抓谁,这些人不是不知道发这些言论会被处罚,而是故意的想炒作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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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 04: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风闻出台了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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