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可现实生活中却总有人铤而走险,最后酿成事故,害人害己。近日,定远法院审结一起醉驾交通肇事案,尽管肇事者主动到交警部门投案,一次性赔偿50余万元,并获得死者亲属的谅解,但仍需面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刑罚。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11月14日0时许,在定远县经营小饭馆的王某与几名好友相约饮酒吃饭,酒过三巡的王某不听他人劝阻,心存侥幸驾车回家。在行驶途中,车辆撞到横穿马路的环卫工人高某,事故造成高某当场死亡,王某驾车逃逸。经检测,王某血液酒精浓度达到醉驾标准。经县交警大队认定,王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酒醒的王某主动归案,并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并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王某主动归案,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虽然案件已经结束,但留给王某的却是一生的悔恨和自责,在此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后驾驶,对自己和家人负责,对他人和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