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学生、家长乘骑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抄告通报工作的通知
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引导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安全文明出行,在全社会营造“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陋习”的良好氛围,根据省公安厅工作部署,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学生、家长乘骑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抄告通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通报对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和家长。
二、通报类型
(一)现场查处乘骑电动车、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常见交通违法。
(二)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拒不接受处罚的,以及涉嫌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
(三)其他应当抄告的情形。
三、实施时间自2023年4月20日开始实施。
四、实施程序
(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对查处到的上述类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整理,分别于每月月中、月底抄告市教体局。
(二)市教体局自接收起5日内要将学生、家长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通报学生所在学校。
(三)学生所在学校要落实教育主体责任,对通报的学生进行严格教育,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将交通安全知识传播至家庭成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公安局、教体局要共同会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创新协同共治方式方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举措落实。
(二)狠抓工作落实。市公安局与市教体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日常监督指导,研究解决矛盾问题,建立健全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抄告通报长效机制。要坚持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统筹,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一刀切,切忌一阵风,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教育。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深入中小学、幼儿园,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提升抄告通报工作知晓度,促使广大学生、家长安全文明出行,传播文明出行的社会风尚。天长市公安局天长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4月19日



来源:天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