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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0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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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安徽
根据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载明约定:案涉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履行案涉合同载明约定。否则,违约责任方应当承担不利结果。
因此,物业公司应当依法举证业主违约;同样理由,业主应当举证:因物业公司未履行案涉合同载明约定义务,导致业主无法继续履行包括缴纳“物业费”在内的义务。
基于此,根据《民法典》载明:1、物业公司应当履行维修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辖区内保洁、治安消防等(业主对照收费标准与服务事项是否匹配);2、辖区内收费事项、停车费、广告费、物业人员收支项目财务清单等,应当定期向全体业主公示;3、停车费、广告费、辖区公共设施收益归全体业主等;
就简单列举一二。业主只要发现物业公司未履行上述任何法定义务,业主依法都有权利拒绝缴纳物业费,并要求其侵权赔偿损失!
综上: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时,必须举证不交物业费理由即可!法院也是讲究证据的!没有证据,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败诉那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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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踏连营 :
因此,业主们既不相信神仙,更不相信牛鬼蛇神!他们只相信法律!
2023-7-20 12:59
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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