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流污水处理厂准Ⅳ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滁发改审批〔2023〕178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报批清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建城函〔2023〕345号)及相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清流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和自然净化能力,以满足中水回用(生态补水)和外排受纳水体国控考核断面稳定达标要求,根据滁州市2023年重点城建项目计划安排,原则同意实施清流污水处理厂准Ⅳ提标改造工程。
二、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滁州市清流污水处理厂厂区西侧,面积约53.5亩。
三、该项目主要是改造部分现有设备,并建设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接触氧化池、臭氧制备车间及配电间(含液氧站)、加药间、污泥浓缩池、除臭系统等及部分现有设备改造,建成后可自然净化处理尾水15万吨/日。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977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代码为2310-341100-04-01-787963。
六、请抓紧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来源丨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