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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约9.25公顷!滁州天长这里将新建一家水厂,征地方案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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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8 09: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天长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天征预告字(2023)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名称天长市市区第二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土地征收范围和现状本批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广陵街道广宁村境内,范围详见勘测定界简图,共涉及1个地块,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9.2506公顷,其中农用地7.5092公顷(含耕地6.2426公顷),建设用地1.7414公顷;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详见下表。被征收集体土地地块、实际面积,地类等以最终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结果为准。

三、土地征收目的拟征收的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关于公共利益的有关规定,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其他公告事项

1.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该公告在拟征土地所在地进行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2.该公告发布后,天长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广陵街道办事处以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上地现状调查。土地现状调查期间,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群众等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3.土地现状调查期间,将同步开展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4.待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天长市人民政府将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天长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来源|天长政府网

发表于 2023-11-8 11: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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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8 18: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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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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