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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进一步提高我国居民交通安全意识,社会各界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同年11月18日,国务院批复正式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我国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对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助力社会文明进步、倡导社会公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不断提高我国人民的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之所以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是考虑数字“122”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公众认知度较高,有利于记忆和宣传。其次每年12月前后我国已进入冬季,冬季是交通事故的多发期,所以在此阶段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公众出行的安全。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来 源 | 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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