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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滁州凤阳一人发布谣言,被处以行政警告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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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3 16: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

凤阳公安快速响应,迅速行动

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现将1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典型案例:宫某发布不实信息

4月13日,凤阳县群众宫某在某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一条不实信息,造谣称:“凤阳县某乡镇村书记贪官收受”。

宫某的行为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凤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其给予行政警告的处罚。(凤阳县公安局)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图好玩编个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不是小事!更加不能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故意编造。

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

另外,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共同构建

 

来源 | 网安大队

 

发表于 2024-4-24 07: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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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09: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如何证明是不实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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