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减少事故起数,控制较大交通事故)行动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道路交通参与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持续开展交通违法“五大曝光”行动。现将我县4月份重点交通安全隐患点位公开公示、大型运输车辆违章较多企业、已办结交通事故案例、已办结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驾驶员名单曝光公示如下:
一、来安交管大队2024年4月酒驾醉驾人员实名制警示曝光公示

二、来安交管大队2024年4月已办结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曝光:
2024年4月15日,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来安县复兴路雀岗路口路段处路口设卡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时,一名葛姓男子因酒驾,在卡点被依法查获。经民警调查,葛某曾在2022年4月,因酒驾被查获。最终,民警对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最终葛某被处以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罚款2500元。
三、来安县2024年4月已办结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公开公示
2024年4月4日10时40分,蔡某驾驶车牌号为苏A小型汽车,在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雷官镇陈官村于徐某驾驶车牌号为苏A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两车受损。当事人蔡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之规定,负主要责任;当事人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四、来安县2024年4月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公开公示
近期,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我县X031线20km加200米处路段缺少交通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部署下,该处隐患已整改完成。
五、来安县2024年4月大型运输车辆违章较多企业公开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安全“减量控大”专项行动,严格运输企业,尤其是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有效杜绝事故隐患。4月,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继续深化对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公开公示如下,督促辖区运输企业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铸牢车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责任关。4月,全县重型货车违章较多运输企业:安徽依菲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存在18起违章未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