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天长法院南郊法庭积极利用案件在采取保全措施后易于调解的黄金时间,成功调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一次性支付货款17000元,案件圆满化解。 原告、被告均从事建筑行业,2023年4月到10月期间,被告多次在原告处购买砂石等建筑材料,共欠到货款十七万余元,被告支付部分货款后,剩余未付,原告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三万余元,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案件受理后,该院南郊法庭依法审查了原告的保全申请并及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庭审当天,承办法官积极组织了调解工作,因双方对于供货的吨数和单价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对供货单据一笔一笔详细梳理后,确定了欠付货款的金额,双方均表示认可。 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在本案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耐心的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当庭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17000元,余款原告自愿放弃,该案圆满调结。 来源:天长市人民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