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还很方便!线上申请审核通过后线下办理,不用再两地往返了!
机动车转籍是指机动车所有人因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向车辆管理所申请的机动车变更登记;或者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现机动车所有人不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向车辆管理所申请的机动车转让登记。
为推行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减少群众两地往返,优化办事流程,“交管12123”APP提供机动车转籍申请功能,支持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所有人在线提交转籍申请(所有人不变);支持在转入地交易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的购车用户在线提交转籍申请(所有人变化)。
第一步:申请机动车电子档案,可通过“交管12123”APP提交机动车转籍申请。
第二步:网办进度显示:电子档案已制作,可通过“交管12123”APP预选号牌号码(也可忽略),携带所需材料将车开至指定地点查验车辆,进行线下窗口业务受理。
第三步:号牌号码确认,交回原牌证,领取新牌证。
1、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转入地交易的,所有人变化)
5、双方有效身份证明、结婚证原件(适用夫妻之间变更的,双方均需到场)
6、交强险保单凭证(适用交强险未联网核查的)
下载注册并登录“交管12123”APP,主页点击【更多】,选择【机动车业务】—【机动车转籍申请】—选择【机动车所有人不变】转籍类型,进入到备案机动车列表界面,选择需办理转籍申请的机动车,在选择转入界面选择转入地城市,最后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确认信息界面。
进入确认信息界面,核对所有人、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转入地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机动车转籍申请提交。
登录“交管12123”APP,主页点击【更多】,选择【机动车业务】—【机动车转籍申请】—选择【机动车所有人变化】转籍类型,在选择转入界面选择转入地城市,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填写信息界面,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机动车转籍申请提交。
网上申请提交成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3日内办理,期间您可以通过网办进度查询业务办理进度。预受理成功的,可办理互联网在用车转入选号业务。
业务办理成功后,车主可驾驶车辆至转入地车辆管理所转入业务受理点办理转入业务。
1、车辆电子转籍仅限9座以下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2、不包括转出、被盗抢、停驶、注销、海关监管、嫌疑车、查封、扣留、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的车辆。
3、涉及籍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且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内。
4、进口车转入请前往车管所(光辉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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