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微信扫一扫
1万
深秀湖
关于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名单的通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及《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下列医疗机构予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现通告如下:
机构名称:滁州医养结合医院
地址:南谯区乌衣中心敬老院内
类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中止原因: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约定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后,在以上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8日
来源:滁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举报
4万
琅琊寺
8543
8949
3万
1840
醉翁亭
5万
2万
资深版主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帮助|Archiver|手机版|E滁州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110018 )
GMT+8, 2025-9-7 15:4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