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滁州|bbs.0550.com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3743|回复: 9

[滁州城事] 滁州共出动执法人员2556人次,查办涉渔违法案件9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2-19 10: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安排,为持续巩固深化长江禁渔成果,今年9-11月,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以打促管、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全市系统部署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秋季护渔”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行为,进一步凝聚“不捕、不售、不做、不食”社会共识。

严查违法行为,守牢禁售环节。行动期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水产批发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从网络与广告监测、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不正当竞争三个方面入手强化日常监管,严肃查处以野生江鱼、江鲜等为噱头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无合法来源、未索证索票等涉渔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556人次,检查农贸(水产)市场、餐饮单位等经营主体4123个次,查办涉渔违法案件9件。行动期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同步检查,整治涉渔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确保长江禁渔令“令行禁止、落地见效”。

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的基础上,联合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共同打击野生江鱼、江鲜等非法捕捞售卖违法行为。各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积极开展夜查行动,未发现有非法渔获物销售,震慑作用明显。11月中旬,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分别组织来安县市场监管局、全椒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共同开展长江禁渔联合执法巡查行动。加强长江禁捕交流协作,健全完善执法协作机制,织牢织密沿江地区监管执法“一张网”,推动形成高效顺畅、左右协同、执行有力的禁渔监管合力。行动期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计开展各类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11次。

强化宣传引导,深化社会共识。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将加强禁渔宣传教育引导,构建共管共治的社会氛围作为重中之重。为提升公众认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推送长江禁捕文章、发布长江禁捕执法典型案例等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参与度,立体式增强社会公众对禁捕禁售政策的知晓度。结合市场检查、专项执法,广泛开展长江十年禁渔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为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警示作用,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年“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全力营造了“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流域渔获物的社会氛围。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坚决完成“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的政治任务。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干劲不减弱,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巩固“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阶段性成效,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管局

发表于 2024-12-19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4-12-19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年底了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4-12-19 14: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4-12-19 15: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尽搞这些游戏数字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4-12-20 17: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渔业没有执法队了?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4-12-20 19: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山上跑的  水里游的,地下埋的都规范化管理了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4-12-21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钓鱼佬有点头疼了
收起回复本楼
白落珩 : 钓鱼的几乎不管,因为钓不上来,还免费送鱼食
2024-12-21 10:49 来自安徽 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4-12-21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该管的还是应该管起来。看文章应该是总结表扬性质的吧,怎么感觉这个出动人次2500多与检查4100多个次相对照好像效率不怎么高啊?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帮助|Archiver|手机版|E滁州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110018 )

GMT+8, 2025-8-6 14:2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