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1、被执行人:傅炳林,男,汉族,1979年10月28日生,住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村上俞32号, 身份证号码32012319791028****。
2、执行案号:(2024)皖1103执恢962号
3、悬赏期限:本次悬赏执行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4、悬赏条件:凡是提供被执行人个人行踪下落等有效线索或提供未被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20%支付举报人悬赏金。
联系人:丁法官 0550-3025110
0550-3010353

1、被执行人:汪家伦,男,1972年3月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老院村李桥组,公民身份号码34242119720309****。
2、执行案号:(2021)皖1103执2948号
3、悬赏期限:本次悬赏执行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4、悬赏条件:凡是提供被执行人个人行踪下落等有效线索或提供未被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支付举报人悬赏金。
联系人:丁法官 0550-3025110
0550-3010353

1、被执行人:汪涛,男,1989年08月12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明光市三界镇碾城村大蔡组52号,公民身份号码34118219890812****。
2、执行案号:(2023)皖1103执2174号
3、悬赏期限:本次悬赏执行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4、悬赏条件:凡提供未被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支付举报人悬赏金。
联系人:魏法官 0550-3010359
0550-3025110

1、被执行人:谢大远,男,1989年04月1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定远县定城镇宫集村小谢组10号,公民身份号码34112519890418****。
2、执行案号:(2022)皖1103执2598号
3、悬赏期限:本次悬赏执行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4、悬赏条件:凡提供未被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支付举报人悬赏金。
联系人:吴法官 0550-3061229
0550-3025110
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先举报的为准。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