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6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
(三)报名材料:
1.《滁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2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4张;
5.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手机登录皖事通APP,搜索“无犯罪记录证明”,点击“因从事某种特定职业或行业需要”,按照步骤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待公安部门审核后,点击“我的办理”,复制“受理号”,用手机或电脑浏览器地址栏粘贴“受理号”后,打印所生成的报告);
6.个人征信报告;
7.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需在申请表中说明报名人员违规违纪情况。
上述材料在2025年6月26日下午5:30前,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滁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地址附后),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