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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英基幼儿园行贿案解读:13名家长直接判刑无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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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3 08: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香港英基幼儿园行贿案解读:13名家长直接判刑无缓刑,这些法律红线千万别碰!

 

香港英基幼儿园行贿案引发广泛关注,涉案的13名家长最终全部被判实刑、没有缓刑,不少人对此疑惑不解,而这背后,核心原因正是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的严苛规定、法官秉持的严惩阻吓原则,再加上本案情节严重,完全没有适用缓刑的空间。

 

很多人好奇,为何这些家长无法获得缓刑?一方面是法律层面的零容忍态度,加上法官判决态度十分强硬,法官在审理中明确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廉洁基石,绝对不容许被肆意破坏,这些家长的行贿行为,严重破坏了幼儿园正常招生规则,剥夺了其他孩子公平入学的机会,属于必须严惩、具备强烈社会警示性的犯罪行为,再加上本案涉案时间跨度长达3年,涉案金额高达110万港元,属于集体性、有组织的行贿插队行为,犯罪情节恶劣,根本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另一方面,香港对于缓刑的判定门槛本身就极高,通常只有初犯、犯罪情节轻微、无违法获利、主动认罪、真心悔罪且对社会无潜在危险的罪犯,才有可能获得缓刑机会,而本案中的家长,为了让子女获得入学名额,主动实施行贿行为,涉案金额大、犯罪持续时间长,并不属于可以感化矫正的范畴,而且在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的相关判例中,法官对于行贿犯罪,普遍倾向于判处实刑,以此起到强有力的法律震慑作用。

 

与此同时,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的六大严苛特点,也值得每一位前往香港生活、留学、工作的人牢记在心,避免触碰法律红线。其一,行贿犯罪无金额门槛,不管行贿数额多少,哪怕只有100元,也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不存在“小额贿赂不算违法”的说法;其二,适用范围无差别对待,不管是针对公职人员还是私人机构,私立学校、企业、幼儿园等全部纳入监管范畴,向私立机构职员行贿买学位、走后门,同样构成行贿犯罪;其三,犯罪认定以行为为准,只要向对方提供非法利益,就属于行贿既遂,哪怕最终事情没有办成,也依然要承担刑事责任;其四,非法利益界定范围极广,并非只有现金才算贿款,礼物、回扣、旅游、酒店住宿、各类优惠、介绍生意、安排学位等,都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非法利益;其五,人情惯例不能成为违法借口,法庭完全不接受“行业潜规则”“人情往来”等说辞作为行贿犯罪的辩护理由;其六,行贿与受贿同罪同罚,整体处罚力度极大,一般行贿行为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并处50万港元罚款,若是涉及公职人员的相关贿赂犯罪,处罚更为严厉,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

 

总而言之,香港在反贪反腐方面做到了零死角、零小事、零例外,不管是出于子女入学、求职办事还是其他目的,只要在香港实施行贿、走后门的行为,就构成明确的刑事犯罪,一旦触犯,极大概率会面临牢狱之灾,提醒所有计划前往香港、身处香港的市民朋友,务必严格遵守香港当地法律法规,坚守法律底线,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禁区。

 

 

发表于 2026-4-23 09: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敢说这十三名家长大部分都有内陆背景。不信可以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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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 : 不是大部份,应该是全部都是。
2026-4-23 12:52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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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3 09: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一国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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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4 10: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在看看我们从30万提高到300万,这说明什么问题,老百姓心里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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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4 09: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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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5 13: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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