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差别化调控政策,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做出的调整包括:
1、职工个人及家庭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五县)只拥有一套120平方米(含)以内自住住房,允许其在购买144平方米(含)以内的第二套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2、已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目前无房或拥有唯一住房在120平方米(含)以内的,允许其在购买144平方米(含)以内的住房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3、购买第二套房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应不低于40%,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最高贷款金额为50万元,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家庭收入的35%。
4、购买危旧房改造住房,属于第二套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受住房面积限制;属于购买还建住房的,如未使用或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不受住房套数的限定。
5、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据悉,1月20日-21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两则土地出让公告,共涉及16幅土地,涉宅地块达11幅。其中,苏地2020-WG-3号地块位于吴中区,可分割销售,为1块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及商务金融用地和1块城镇住宅用地。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补充公告,对即将出让的10幅宅地取消现房销售和封顶销售,土地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
其余9幅地块,分别位于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和工业园区,为纯宅地,总土地面积约43.21万平方米,起拍总价约120.49亿元。这10幅宅地最快下月3旬出让。现在,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之前的公告进行补充,取消其中10副宅地的竣工预售许可调整价,降低了土地出让的门槛。
为促进房地产经济更快更好地复苏,除了政策支持,也需要市场的辅助。近日,浙商银行下发调整个人贷款通知,对非“限购”城市,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限购”“限贷”和监管政策情况,将非“限购”城市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个人住房的首付贷款比例从原来的三成(30%)调降至二成(20%)。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和银行都执行着“首套房首付3成”的政策,浙商银行的这一举措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购房首付的压力,对经济的发展有着极大推动力。
2月24日,杭州市推出“战疫引才、杭向未来”八大举措,其中“提高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这项政策引起广泛关注。具体内容表示:A类顶尖人才,最高可享800万元购房补贴;B、C、D类人才分别给予200 万元、150 万元、100 万元购房补贴。
在租房方面,政府在发放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年1万元租房补贴,最多可享受6年。
这么优惠的补贴政策实在是令各类人才动心不已,马上就要迎来新的毕业季,一二线城市的人才补贴对于人才流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