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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咨询] (律师已回复)房屋质量有问题,业主一直未收房,物业收看房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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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6 00: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由于新买的商品房漏水,渗水,业主一直未收房。可是购房合同上说房屋交接时业主没收房要付每天看房费十元,没收房的责任是因为开发商房屋质量问题,请问律师不收房这会给业主带来什么影响?物业收看房费合理?该不该给?

原标题:开发商房屋质量问题
发表于 2020-5-18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物业收费不合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房屋出现渗水、漏水等质量问题,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直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承担保修责任。根据你的描述,业主因为房屋漏水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若确定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不收房,因此物业费也可以不缴纳。物业如果对购买人拒缴前期物业费理由不予以认可,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予以追偿,购买人则要对房屋质量瑕疵情况予以充分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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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6 20: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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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8 17: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呵呵,碧桂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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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19 09: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苏滁律师阿正 发表于 2020-5-18 17:09
物业收费不合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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