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江苏滨海LNG配套输气管线安徽天长—合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LNG配套输气管线安徽天长—合肥项目情况简介:拟建项目线路起自于张大庄西侧的旧铺分输清管站南侧约70m处,沿线途经滁州市天长市、来安县、南谯区、全椒县及合肥市肥东县共计1省2市5区县,止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末站,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之势,线路总长度约217.4km。管道沿线共设置3座站场(滁州分输清管站、全椒分输站、肥东末站)及10座监控阀室;河流大中型穿越7处,高速公路穿越10处(其中4处为规划),等级公路穿越18处(其中5处为规划),铁路穿越9处(其中5处为规划)。
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初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进行公示:
公众若要查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有关情况,请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4层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苏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18楼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其他相关公众。(主要为项目管线两侧200m、站场及阀室5km范围的区域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其他相关公众)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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