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房地产类信息发布,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5月14日下午,滁州市委网信办、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涉房地产类信息发布规范宣贯会。全市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网站、自媒体参加会议。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朱智青、市住建局副局长沈国银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宣读了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涉房地产类信息发布的通知》(建房[2021]14号)和《关于开展房地产信息发布专项检查的通知》(建房[2021]15号)。会议指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自媒体的技术能力、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服务类型不断增多,但同时为获得最大推送量和最高点击率,一些媒体出现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现象,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
对此,会议强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房地产网站、自媒体运营主体要提高思想认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行为,建立健全内容和账号安全审核机制,加强发布内容的导向性、真实性、合法性把关,共同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在发布信息时要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做到“十个不得”:
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地产市场政策;
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
不得依据个别楼盘销售数据,主观臆断房地产市场走势,炒作房价暴涨或暴跌信息;
不得违规宣传含有升值回报、投资收益率、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
不得违规宣传含有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信息的末竣工楼盘;
不得使用夸张标题,发布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标题党”信息;
不得以商务合作名义从事“有偿新闻”"有偿不闻””诽谤中伤”等恶意营销;
不得将外地房地产企业质量问题、宣传问题、处罚信息等内容不加以说明,肆意传播,扰乱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不得造谣传谣,发布其他歪曲事实、以偏概全不实信息;
不得利用网站平台账号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违规。
今后,四部门将继续加强联合巡查和监管,加大对发布违法违规信息行为的处置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维护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网络秩序。
来源: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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