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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很关心滁州市最近发布的拆迁计划,五年内规划拆迁67个地块,建设28个安置小区,涉及城北、城南多个地块,拆迁力度可以说相当之大。
可能很多人还不知道,早在上个月,中央住建部就发布了《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严控大规模拆除、增建、搬迁。其中明确提到,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不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不改变社会结构,不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
通知中还提到,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政策,不得以棚户区改造名义开展城市更新,杜绝运动式、盲目实施城市更新。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不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不修大马路、建大广场。等等
为什么国家要禁止大拆大建?历史曾经多次证明,任何一次大拆大建,都容易导致房价、房租暴涨,带来新的问题。不少地方出现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急功近利,为了走棚改审批的绿色通道,将正常建筑或者历史建筑纳入棚改范围后,随意拆除,搬迁居民。这种背离初衷的棚改拆迁不仅没有改善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反而变相抬高了房价,增加群众生活成本,产生了新的城市问题。
滁州这次规划的地块中,确实有些过于破旧的危房需要拆迁,但更多的还是必要性不大,显得过于激进了。尤其是老城区中以统建楼房为主,楼体结构比现在一些新房都要好。在此居住的以中老年人为主,举家搬迁租房都很困难,多年来居住格局早已确定,完全没有大拆大建的必要。现在中央文件严控大拆大建,滁州总不能违抗。
我不否认老小区环境差,资源配套不足,棚户区改造确有必要,但不能一味的拆旧建新。老百姓真正需要的,是老小区的升级改造,比如楼体加固,地面铺平,水电管道改造,垃圾清理,改建停车场等等。我建议,滁州尤其是市区能不拆的尽量不拆,同时不妨大规模展开老小区改造,同样是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面貌的有效方法。
以上是我的一点小看法,希望市政府能体会中央文件和老百姓的心声,慎重考虑拆迁计划,推动原本计划的拆迁向老小区改造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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