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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7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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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区也有个拆迁反悔的,应该是06年,就天长路要延伸的路口,就现在那个烂尾楼售楼部位置,以前都是三四层的门面房,人都搬有了,窗户门都拆了,就要推墙了,有天早上早高峰上班正好路过,围了好多人,停下一看,二楼窗口有个男的,旁边还放着几个煤气罐,一帮城管在下面,说是不给拆。
后来打听才知道,这家都签过字了搬走了,怎么又觉得吃亏了,抱着煤气罐又不给拆要加补偿,后来等上班走了,不知道怎么处理了。
那时候拆迁也有问问题,闹一闹补偿就高点,这不是变相鼓励闹事吗?不像现在,补偿标准贴墙上,什么时候都是一个标准,不闹是这样,闹还是这样,还有什么闹的呢?
那几年动不动就抱煤气罐的,家家都有,不但方便还威慑力大,现在都天燃气了,很少有煤气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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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de蓝 :
安置补偿标准公示就代表公开、公平、公正?代表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区域征收范围图公示之后有门路的人就开始四处活动了。背景和人脉很重要。房屋征收有个半公开的秘密,涉及公职人员以及亲属通常给与照顾,当然了,都是悄悄的照顾。安置条件能放多宽,这里不细说。
2022-6-17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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