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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最高罚款5000元!滁州天长发布了关于开展市区不文明养犬行为的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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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 10: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关于开展市区不文明养犬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引导全社会形成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良好习惯,不断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依据《天长市城区限制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前期广泛宣传基础之上,于8月2日起,正式启动市区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在饲养宠物的同时,也能够履行好《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长市城区限制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共同打造干净卫生、文明有礼的城市风貌。

 

一、对不规范养犬行为的整治。(一)未到市城管部门(天长市犬只信息登记中心)按相关规定进行犬只登记,领取犬牌犬证。携带犬只出户未佩戴犬只标识的,由城管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二)未按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由市农业农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整治。(一)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绳)牵引的,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二)未及时清理犬便、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对养犬扰民行为的整治。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对在整治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部门可以依法处以拘留等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天长市城区限制养犬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信息来源:天长市城区限制养犬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发表于 2022-8-2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我是支持农村养狗看家护院的。我是坚决反对城市小区里养狗,尤其是遛狗不牵绳狗屎随地拉的。你说上楼下楼的多不方便,而且就住那么几十平的鸽子笼,非要养条狗,有什么必要?炫富吧,住鸽子笼,寂寞吧,又不是鳏寡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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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 11: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天长市干事,认真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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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城市就应该禁止养狗,不容许在公共场所见到狗,见到就扑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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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 16: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天长干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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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我最佩服e滁小编,硬是把标题后半截改成天长市政府胡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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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小编:这标题你改的太有才了,后半句是啥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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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3 14: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啊对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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