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发布虚假视频、信息或者发布信息侮辱、诽谤他人将会触犯法律。近日,定远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为在抖音上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点击量,2021年8月至2022年6月期间,家住定远县的孙某使用自己申请的2个抖音号在直播间多次调侃拥有百万粉丝的网红王某某,并造谣称其近日将与王某某在该县某酒店举办婚礼,直播期间,孙某多次侮辱王某某身材长相。在王某某两次报案,孙某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继续发布捏造其与王某某不符事实的短视频,对双方抖音粉丝及亲友造成极大误解,对王某某造成巨大精神伤害和严重后果。
王某某认为孙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人格,破坏了自己的名誉,遂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孙某诽谤罪刑事责任。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组织自诉人王某某与被告人孙某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分别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被告人孙某为在抖音平台上发布不实言论造成对王某某人格、名誉造成的影响向自诉人王某某赔礼道歉,并一次性支付赔偿款8万元,自诉人王某自愿放弃对被告人孙某的刑事指控。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生活中,每个人都应对自己在互联网上的言论和行为负责,抖音为开放的社交媒体,切不可将不实信息向外发布。不当言论一旦突破法律底线,势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