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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保洁工作结束后却被拖欠工资,秦某为此踏上了“讨薪路”。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高效执行助力讨薪,秦某拿到沉甸甸的4.7万元工资后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
案情回顾
2020年1月,秦某跟随张某在其承包的小区工地从事外墙清洗保洁工作。工程结束后,因未结清工资,张某向秦某出具了欠条。此后,经秦某多次催要,张某未支付工资,秦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张某一次性支付秦某工资款4.7万元。但张某迟迟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和解,但被执行人张某在支付1万元后故技重施,余款一直未履行。执行法官再次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在南谯法院的执行高压下,被执行人张某立即从外省驱车前往法院将3.7万元现金交到申请人秦某手中。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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