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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秀湖
近日,在滁州全椒县十字镇发生了一起轿车和电瓶车相撞的事故。监控显示,事故发生时正下着中雨,路面能见度低,一辆白色轿车在返回小区—由机动车车道转弯借道非机动车车道时,未减速观望,导致了和正常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电瓶车发生了碰撞。本次事故中,白色轿车驾驶人违反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条第四款:”借道通行的车辆,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借道前,须停车或者减速观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通行时应当迅速通过,不得滞留。“之规定,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来源:全椒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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