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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滁州天长法院审理!一人酒驾发生事故,车主同样获刑,原因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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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10: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酒后没开车就不会触犯刑法?殊不知,作为车主将车给别人醉酒驾驶,自己也会被“连坐”。近日,天长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李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宣告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五百元。

2022年8月8日晚,张某、李某在该市某饭店、KTV一起饮酒。酒后,张某乘坐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张某为车辆所有人),沿该市某路段行驶至交叉路口时,因操作不当,与前方等待信号灯的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张某作为车辆所有人,明知李某两次饮酒,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未予制止。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张某作为车辆所有人明知李某已两次饮酒,仍将车辆给其驾驶,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综合考虑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日常生活中,牢记喝酒不开车,也不能将车辆给醉酒的人驾驶,否则将共同触犯刑法!
来源:天长法院

 

发表于 2022-11-2 11: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危驾罪,要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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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19: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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