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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泉
关于高某某未主动报备行程给予
训诫处理的通报
2022年11月13日晚,石梁镇疫防办接到天长市疾控中心通报,辖区内某项目工地保安高某某为外省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当夜,市疾控中心安排专业人员立即对其进行流调、采样并按规定对高某某实行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经查,11月12日上午,高某某驾驶私家车从江苏省盱眙县返回天长工地,期间未主动向项目部报备行程,未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进入工地人员密集型场所,此行为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风险。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对高某某给予训诫处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务必履行个人防控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跨省流动、从省内涉疫地市来(返)天长人员,必须主动向村(社区)、单位(企业)报备行程,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不如实报告、虚假报告、刻意隐瞒行程轨迹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石梁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16日
来源|石梁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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