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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速看!滁州天长这些地方可设置年货和民俗物品销售安置点,具体位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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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4 10: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关于2023年春节城区规范设置年货和民俗物品销售安置点的通知

为规范年货和民俗物品临时摊点有序经营,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祥和的春节节日氛围,市城管执法局根据市容管理实际,现将城区春节期间年货和民俗物品销售安置点设置情况通知如下:
一、设置点位
1.仁和路与石梁路交叉口东南角。
2.石梁路希望书店东侧人行道。
3.平安路与石梁路交叉口西北角。
4.天佳路万家福市场东门人行道。
5.石梁路万家福市场北门人行道。
6.石梁路与万寿路交叉口西北角和东北角。
7.石梁路东方红郡小区南门周边人行道。
8.安乐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东北角。
9.千秋山庄北门。
10.天润城广场西南角。
11.红声广场东北角。
12.广陵路与天佳路新天正超市东南角。
13.广陵路与天佳路交叉口东北角。
14.天丰广场(老东门门口)。
15.天宝路与仁和路交叉口。
16.三圣街台阶。
17.荷花塘市场。
18.老北门车站。
19.建设西路与三圣街交叉口。
20.秀水花园门口台阶。
21.建设西路老工商银行门口。
22.汇明广场。
23.同心路与广陵路交叉口建行门口。
24.同心路伟业菜市场对面。
25.炳辉西路千禧佳福小区西北角。
26.千秋大道吾悦广场。
二、设置时限
时限为2023年1月6日至1月20日止,有意向者请到城管局二楼窗口申请。
三、设置要求
(一)坚持“疏堵结合,规范设置、有序经营、便民利民、活跃春节气氛”的原则,严格在安置点指定区域经营,严禁占用快、慢车道和其他禁止区域,必须在摊点前留出1至3米左右的通道供行人通行,限时限量设置。
(二)被批准的临时摊点应遵守市容管理规定,不得变更经营位置,不得扩大经营区域,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揽客扰民,禁止销售烟花爆竹,自备消防设施和垃圾收容器,保持好周边卫生,做到摊走场净。
(三)如遇重大活动,无条件服从城管部门管理。
(四)各经营者做好个人防护。
特此通知
天长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1月3日
发表于 2023-1-4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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