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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嚣张!滁州一女子醉驾刮蹭车辆,看到民警转身就走!(附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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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5 15: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2月8日,明光西环路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某小区内有一女子疑似酒后开车,刮蹭到了自己的车辆。民警赶到现场后,这名女子竟转身就走。于是民警立即通知了交管部门,并前往该女子家中。经询问,该女子承认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该女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微信截图_20230215160600.png

 

 

来源:滁州公安在线

 

发表于 2023-2-15 15: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行为入刑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醉酒驾驶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车辆出现重大交通事故的话,造成人员的伤亡或财产的重大损失,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会被追究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且终身都不可以取得驾驶证。
真是法网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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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5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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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5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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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5 20: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代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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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01: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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