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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最新通告!滁州凤阳发布严禁销售、使用“洁田”系列稻种所搭配的非法专用除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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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2 17: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关于严禁销售、使用“洁田”系列稻种所搭配的非法专用除草剂的通告

 

全县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朋友:

2023年春耕备耕生产已经开始,农资销售和使用逐渐进入旺季,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近期在市场执法检查中了解到,有部分农资经销商采取预收定金搭配销售“洁田”系列稻种专用除草剂行为,具体方式是:购买“洁田”系列稻种的农户,每亩稻种配专用除草剂,稻种和除草剂搭配在一起捆绑销售,除草剂采取无柜台销售方式,在水稻3-4叶期直接送到购买“洁田”稻种的农户手中。
经调查,“洁田”系列稻种所搭配销售的专用除草剂,对相邻田块和作物存在不安全性,易产生药害,残留期长,对下茬作物有较大影响;其配套的专用除草剂未登记在水稻上;有的专用除草剂未附具农药标签,仅标注非卖品等字样,无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含量、农药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等农药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和未附具标签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各农资生产经营者禁止生产、经营上述两种农药。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广大农民朋友不得使用上述农药。
请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看到本通告后,不要购买、使用“洁田”系列稻种所搭配的扩大使用范围和无标签的专用除草剂。凡是发现有销售、使用此类专用除草剂的请立即向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举报,将依法进行查处。
举报电话:0550-6736996
特此通告。

凤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2日

 

 

致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一封信

 

全县农资经营单位、个人:

你们好!
2023年我县春耕生产即将开始,广大农户已进入购买、使用农资高峰期,为了让农民朋友买到优质、高效、放心农资产品,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全县农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规范诚信经营,做到“五不得”:
一、不得生产经营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质量不合格、计量不足的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农资产品。
二、不得生产经营应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而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伪造冒用生产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执行标准等农资产品。
三、不得生产经营包装标识不规范、标识欺诈和夸大宣传使用功效的农资产品。
四、不得生产销售没有登记备案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销售的农作物种子、农药等需要及时备案和完成进销存台账。
五、不得夸大宣传品种特性或使用引人误解的广告语等作虚假宣传。

 

凤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2日

 

来源:凤阳县人民政府网

 

发表于 2023-2-22 18: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举报成功奖励多少?没钱那可不好得罪人,万一举报材料到了别人手里咋办,这年头谁敢信别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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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3 15: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凡是发现有销售、使用此类专用除草剂的请立即向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举报,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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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4 00: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黑心人真多,利用农民的信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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