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滁州|bbs.0550.com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最亮的晨星

[滁州城事] 3月1日起实行!滁城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公布,附费用标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2-25 08: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服务等级不由业主评定就是耍流氓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3-2-25 08: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城东花园三期物业光收费不服务,电梯不是坠落就是天天坏,物业不闻不问,这个物业要它干嘛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楼主| 发表于 2023-2-25 09: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这么费钱吗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3-2-25 10: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即便收取物业费,按现建筑面积计收也是不合理的。
正确的应按公摊面积计收。
因为物业的服务都是在公摊面积范围内,而完全没有服务到住户室内。
所以,收取建筑面积的物业费是完全不合理的。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3-2-25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规定制定地好啊,物业公司不能再收取能耗费了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3-2-2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应该把滁州市最新的物业公司等级也列了来的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3-2-25 11: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再明确下星级评分标准,公示滁州各小区物业的公司的星级就更合理了!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3-2-25 13: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聘请保安,保洁,小区各种维保,社区主导,业主监督。把物业交给社区交给党才是最终归宿。
收起回复本楼
Masaki : 又花钱又吃力,官老爷不想干
2023-2-25 13:39 来自安徽 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3-2-25 13: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剪个草,贴几个标语就是5级。
收起回复本楼
Masaki : 还有红色驿站
2023-2-25 13:39 来自安徽 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3-2-25 13: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还是来搞业主钱的?反正我一年2千多没有了!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3-2-25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物业费定价太高   这也是物业公司怎么撵都撵不走的原因   太能挣钱了   
不知道为啥政府部门要定那么高的价  有好处吗  我也不知道
政府部门应该多为老百姓考虑 大幅降低物业费用   让物业回到真正的物业服务上来  
要么 还是取缔吧   这些年物业太损害我们政府的形象了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3-2-25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定价这事不是物价局的事吗 怎么是发改委   物价局干嘛的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3-2-25 16: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不是说,大城市已在取消物业了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3-2-25 16: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贵州
完全可以由街道主管 社区分管 每个小区设立一个类似以前农村的“村民组”,政府接管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3-2-25 17: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收着五级物业的费用,前后大门门卫是几个没牙的老头,保洁的阿姨都是60岁左右的老太,地下车库从来不打扫,电梯周边扫满地大小便,地下车库停满了拖拉机和三轮车,满倒垃圾,污水横流,这样的物业和开发商主管部门没有利益输送鬼才信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帮助|Archiver|手机版|E滁州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110018 )

GMT+8, 2025-11-4 12:32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