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滁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现将2023年4月份抽查的单位进行公示,请相关单位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抽查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30日
二、抽查方式
由所属地消防部门随机指派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实地测试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三、抽查单位列表
被检查单位需要做哪些准备
1、安排人员配合现场检查
通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分管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项目负责人、物业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到场配合检查。
2、准备相关台账材料备查
温馨提示
未被抽中的单位场所要按照近期火灾防控工作要求,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单位要杜绝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来源:滁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