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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声曝光] 物业跟业委会应该正面交锋!互相指责有啥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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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踏连营 :
那是几个小号互相补台横跳。
他们观点一:没有任何部门可以监管“业主委员会”。对此,将《安徽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二)款发给他们,拆穿他们无知嘴脸。也难怪,干物业的文化程度普片不高,且浑身社会恶习。
2023-4-11 00:28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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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踏连营 :
观点二:有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又添了个爹;瞧瞧,他们自己把物业已经按上是业主一个“爹”;还说,他们只要搞定几个“业主委员会”即可狼狈为奸!岂不是与他们物业人设,不自相矛盾吗?可见文化层堪忧!
2023-4-11 00:32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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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踏连营 :
再者: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民法典》观点,业主委员会成员构成,由业主自愿选举产生,且都是“义工”。为此,我们业主依法有权要求物业财务账目公开。通过账目资金流向,可以监督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否寻租贪腐!
2023-4-11 00:36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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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踏连营 :
对于存在贪腐,我们完全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若业主不想多事,采取自扫门前雪方式,最差可见拒绝缴纳物业费。
2023-4-11 00:40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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