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腾退类案件的执行,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中难啃的“骨头案”。近日,南谯法院对一起占房拒腾退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2015年3月,滁州某公司将自有的土地地块租赁给林某经营使用,并约定租赁期内除自主经营外,也可转租他人。
2020年9月,林某将其租赁的地块转租给张某使用,后张某拖欠15万元租金未予支付,经林某多次催要,张某始终拖延不付,故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判决解除林某与张某签订的租赁协议,张某返还租赁的地块并支付房屋占有费,同时支付林某租金欠款1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并通过网络查控也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近日,经执行法官传唤张某前往法院。调解室里,执行法官多次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但被执行人张某态度强硬,仍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法律义务,执行法官遂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来源:南谯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