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长三角自行车运动联盟、安徽省自行车运动协会、滁州市教育体育局、明光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明光市教育体育局 二、比赛时间 2023年6月24日(周六) 三、比赛地点 安徽省明光市 四、赛事规模及项目设置 (一)男子山地精英组:比赛当年为18-41岁,限参赛人数120人;(1982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二)男子山地大师组:比赛当年为42-60岁,限参赛人数120人;(1963年1月1日-1981年12月31日) (三)女子山地精英组:比赛当年为18-60岁,限参赛人数60人;(196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五、赛事线路 骑行线路描述:以江淮分水岭风景道、黄寨高原牧场、静港营地为主要赛场,途径黄寨草场、四号地、风景道、月牙湾,赛道有公路、沙路、土路,有上坡下坡、丛林穿越 (线路全长约23.58公里) 六、奖励办法 (一)个人录取名次及奖励 各组分别录取前三十名给予奖励,每组前三名参加颁奖。 (二)团体录取名次及奖励 1、团体参赛队伍需按照车队统一报名,必须同一组别,男子山地精英组、女子山地精英组,每队参赛人数不限,录取成绩按照每队参赛前4名队员最好成绩累计之和进行最后排名,时间少者靠前,依次类推。最终录取团体前八名给予奖励,每组前三名参加颁奖。 2、如该组别少于5支参赛车队,则该组别团体奖自动取消。 (三)奖金设置:奖金(税后)具体金额如下
七、报到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到时间:2023年6月23日10:00-18:00 报到地点:老明光体育馆 报名负责:程老师 联系电话:15357473766 八、赛事内容、时间安排及赛事规程 (一)赛事内容安排(2023年6月24日) 1、7:30-8:30参赛选手检录 2、8:30开幕式 3、9:00依次发车 4、11:30比赛结束、颁奖仪式、闭幕式 (二)赛事规程 1、参赛资格 (1)参赛选手必须符合竞赛规程中竞赛分组的要求。 (2)凡省级专业队运动员或退役不满2年者和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UCI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3)正式报名,并签署自行车赛事安全风险免责法律声明。 (4)参赛者应具有良好的适合本次比赛的健康状况,要求无视力、听力和语言障碍。同时,任何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者,组委会有权拒绝其参赛。对此参赛选手负有全部的责任和义务。 2、报名费用 (1)报名费60元/人; (2)组委会为参赛者购买意外保险(保险日期为2023年6月24日),赔偿细则严格按照保险公司保单条款执行,组委会不对保单条款以外的保险责任负责,非比赛时段安全责任自负。 (3)组委会为参赛者提供赛事包、计时芯片、号码布、号码牌等。 (4)除主办方原因取消比赛外,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5)本次赛事启用电子计时系统,参加比赛选手在报到时需另缴纳100元计时芯片押金,比赛结束后在指定地点退还计时芯片并退还押金。 3、报名方式 登录“野途”网或下载“野途”APP,搜索“2023长三角自行车联赛•安徽明光站暨滁州市江淮分水岭自行车比赛”进行报名。 4、报名时间:本规程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8日报名截止。 5、报名时需在:“赛事报名”栏里填写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参赛组别、所属省、市俱乐部等信息,并在赛前签署法律责任免责与权利放弃声明书,方可参加比赛。 九、竞赛办法 (一)2023长三角自行车联赛•安徽明光站暨滁州市江淮分水岭自行车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并执行2023长三角自行车联赛竞赛规程总则和竞赛指南各分站竞赛规程的相关规定。 (二)在不违反竞赛规程的前提下,根据各赛区实际情况制定特别技术规定。在因气候等影响赛事安全的突发事件情况下,裁判团有权减少比赛里程,甚至暂停、取消某项比赛。 (三)参赛选手的器材装备必须符合规则规定。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即使是在赛后,一旦被裁判团核准的违规使用比赛器材的行为,该选手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四)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运动员必须按规定完成比赛,任何违规行为都将按规则进行处罚。 (五)各组别运动员在比赛中必须遵守比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得做任何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的冒险行为;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或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的行为;凡违反规定者,将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在比赛过程中,比赛选手不得抄近道,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严重违反竞赛规则和规程的选手,或发生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相关选手,裁判团可对其取消本场比赛资格,直至后续本系列所有比赛。 (六)组委会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有权通过权威机构对参赛选手进行反兴奋剂和性别检查。若检查结果呈现阳性,其须负担检查费用,并取消其全部比赛成绩,不予排名。同时,禁止参加下一年度比赛。 (七)申诉:参赛选手或领队,若对比赛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公布20分钟内携有效证据向裁判团提出;若对比赛过程发生的问题提出申诉,须在赛后20分钟内携有效证据材料向裁判团提交书面申诉,申诉时交纳1000元申诉保证金,经裁判团核实做出裁决。胜诉者退还,败诉申诉费不再退回。经裁判团核实做出裁决。裁判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若对报名选手参赛资格提出异议,可在赛事过程中携有效证据随时举报。 十、技术规定 (一)参加山地组的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着骑行服参赛和安全头盔参赛,否则,不予出发。比赛装备的任何广告部分不能违反规则规定。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不得佩戴、使用任何无线通信设备。 (二)比赛使用车辆要求:公路赛使用车辆:限使用符合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规定的弯把公路自行车,不得使用计时赛车,铁三赛车。山地车公路赛使用车辆规定26-29英寸山地车,车胎必须使用1.75英寸(含)以上的齿胎(如发现小于1.75英寸者不准参加,不准使用光头胎)。所有参赛者须自我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并满足比赛要求,检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组委会及主承办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7点30分开始检录,8点30结束检录。检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检录、签到,按规定在身体两侧肋间佩戴号码布,固定好车号牌;配带头盔、携带车辆接受裁判检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检录、签到者取消比赛成绩。 (四)为比赛安全运行,如有条件,本年度赛事男子公开组出发后进行荣誉骑行。 (五)出于对健康和安全因素考虑,裁判有权令明显落后的运动员退出比赛。任何退出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摘下号码布,并上收容车。不能骑行通过终点。 (六)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暂停或停止比赛。 (七)获奖运动员应在赛后及时到达颁奖区等候颁奖,未按时参加颁奖仪式的选手视为自动放弃奖项。获奖运动员必须按时参加媒体见面会。大会现场将为各项比赛个人前三名进行颁奖。 (八)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计时设备,选手报到确认时须向组委会缴纳计时芯片押金100元/枚。赛后,归还芯片时退回押金。 (九)关门时间:常规情况下为10%,裁判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关门时间。 十一、赛事福利 所有参赛运动员可凭参赛号牌,免费游览明光市各旅游景点。 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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