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明光市农源农作物
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产地冷藏
保鲜设施予以补助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市〔2022〕101号)、《滁州市农业农村局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滁州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农信函〔2022〕196号)和《明光市农业农村局明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明光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财〔2022〕13号)文件精神,依托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单个主体按照不超过建设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按照主体网上申报,县、市、省三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第三方审计,明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程序进行。
为及时兑现补助资金,本着建成一个补助一个原则,现明光市农源农作物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已建成并通过审计验收,共投入资金3326305.69元,拟补助资金997890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7月6日。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或单位来人、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单位:明光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股
联系电话:8037167,8022617。邮箱:8037167@163.com
明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