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彩礼返还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1、彩礼返还的三种情形是:
(1)双方当事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返还彩礼;
(2)双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可以返还彩礼。
其中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以婚约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为前提,方可要求另外一方返还彩礼。
二、彩礼包括那些:
包括但不限于聘礼、上车李、下车礼、改口费、端茶费、购车款、购房款以及三千元以上的金银首饰手机登贵重物品。
三、彩礼返还的官司起诉谁:
原则上谁收彩礼起诉谁,可以将婚约另外一方当事人及父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返还彩礼。
四、彩礼返还的比例是多少:
彩礼以返还原物为原则;如果没有领证、没有共同生活返还比例百分之80以上;如果没有领证、共同生活半年以内百分之50以上;如果没有领证、共同生活一年以内百分之30-60之间;如果没有领证、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百分之50以下。
领证了,但是没有共同生活,返还比例百分之70以上;
如果领证导致生活困难,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共同生活不足三个月的返还比例百分之50-70;如果领证导致生活困难返还,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共同生活三个月至一年以内,返还比例为百分之30-50。
以上材料繁华的比例仅供参考,每个地方法院返还比例略有不同,同时还要考虑以下因素,比如双方有无子女、双方过错程度、谁提的分手、当地习俗、女方有无流产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