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滁州|bbs.0550.com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4274|回复: 0

[滁州城事] 定远县公安局关于对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予以奖励的通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7-4 10: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定远县公安局关于对举报涉枪涉爆
违法犯罪线索予以奖励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大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爆物品,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根据《安徽省公安厅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定远县公安局决定对提供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的人员实施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500克或者烟火剂1.5公斤,雷管15枚,导火索、导爆索15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或者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制式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军用子弹10发、非军用子弹100发、气枪铅弹5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仿真枪10支、管制刀具20把、弩5支以上,或者查破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弩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涉枪涉爆重大案件或取缔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窝点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以下奖励:
1、查破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2、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3、取缔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窝点的,视情给予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五、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义务向公安机关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或其他形式向公安机关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和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查处。
举报电话:110
举报邮寄地址:定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邮编233200)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由定远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定远县公安局

2023年7月3日

来源 | 治安大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帮助|Archiver|手机版|E滁州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110018 )

GMT+8, 2025-8-3 12:4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