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醉酒驾驶被查处,本该吸取教训,杜绝再犯。然而有些人却不思悔改,再次以身试法......
7月9日晚,天长交警在处理一起小轿车与二轮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时,发现小轿车驾驶员徐某,处于因醉驾吊销状态。经当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抽血检测,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44.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目前,徐某已被刑事立案侦查,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多次酒驾醉驾 从严从重惩处
酒驾违法,醉驾犯罪!多次醉驾,将从严从重惩处,请驾驶人切勿侥幸!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属于酒驾,将暂扣6个月驾照,罚款1000~2000元。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及以上的,则属于醉驾,将会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并追究刑事责任。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对“酒后驾驶”这条红线,一次也不能触碰!滁州交警对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请广大驾驶人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拒绝酒驾醉驾,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