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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山门
6月2号被对方骑电瓶车逆行撞到,撞伤了脚踝和小腿,也没报警,当时只要求对方赔偿了3天误工费,对方也把我送到了社区医院拿了药,社区医生说3至7天就能好,也没去拍片。就没当有多大的事,结果两个月后我的脚踝还是没有好,7.30号我又找到对方要求对方负责,然后报警处理,7月31号在交警大队处理结果对方全责,我在7月31号去医院检查,做了CT和磁共振。现在是韧带拉伤,韧带积液,请问我可以要求对方对我经济负责吧?
原标题:6月2号被对方骑电瓶车逆行撞到,撞伤了脚踝和小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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