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滁州|bbs.0550.com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3013|回复: 1

[滁州城事] 【聚焦“双提升”】庭后调解有成效 当场履行化纠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0-11 15: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近日,天长法院开发区法庭成功调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当事人现场给付货款18.3万元,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案情回顾

被告张某从事床具的生产加工销售生意,因生产经营需要,多年来一直从原告安徽某纤维制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纤维公司)处采购棕垫。自2021年11月至2023年3月,张某共采购棕垫49.9万元,但仅支付了29.7万元的货款,剩余货款纤维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

法院办理

当天开庭审理过程中,张某承认拖欠货款未付的事实,但在双方对账环节,张某对其中一张送货单提出异议,称该送货单上没有其或其员工的签字,对该张送货单上载明的货款不予认可。纤维公司却坚称该送货单系真实货物往来,双方就最终货款迟迟未达成一致意见。庭审结束后,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基本原则,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后调解。承办法官紧扣双方矛盾点,梳理双方意见和诉求,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愿意各退一步,各自承担争议送货单上的部分货款,张某当庭给付剩余货款18.3万元。至此,该纠纷顺利化解。

来源:天长市人民法院

发表于 2023-10-12 11: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回复本楼 收起回复本楼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帮助|Archiver|手机版|E滁州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110018 )

GMT+8, 2025-8-24 09:5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