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关于“彤源”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资金清退公告(一)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对柏标、李家友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以下简称“彤源”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信息核查等工作。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和信息登记审查情况,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清退对象
经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彤源”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二、本次清退金额
本次清退金额为人民币18276942.315元。根据本次清退金额除以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为6.3%。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三、清退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四、清退方式
法院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受损集资参与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中国工商银行网点领取,具体领取程序以银行要求为准。
五、相关提醒
1.本次为“彤源”案第一次资金清退,法院将根据后续执行进展及时发放案款。
2、部分受损集资参与人因身份信息校验不通过、开户失败等原因导致案款未集中清退的,后续将另行办理清退手续。
3、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中国工商银行会在可以办理领款后以短信的方式通知集资参与人前往银行办理资金清退业务。
4、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资金清退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如在资金清退过程中有其他问题,可拨打中国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汪宇及其电话(0550-3530071),或就近至中国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特此公告。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