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3-10-23 12: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新社会两大姊妹法:一个是物业法,物业干的好坏都必须要交物业费,一个是房贷法,不管有没有房子必须还贷款。
你要跟他讲道理,他跟你说法治社会,遵法守法,谁还敢抗法? |
回复本楼(2)
收起回复本楼
马踏连营 :
“房贷法”具体内容没有仔细研读过,没有发言权。但是,对于“物业法”多少还是略懂些。你的“物业干的好坏都必须交物业费”说法,无论是《民法典》,还是《物业管理条例》都载明:“缔约当事人双方履行各自义务”!
2023-10-23 17:03
来自江苏
回复
马踏连营 :
显然,你的观点与法无据!故,当物业公司未依法按照约定履行自几约定义务时,法律赋予业主依法因“物业公司违约”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属于法律载明赋予业主拒绝包括缴纳物业费的义务权利!可见,你的观点...
2023-10-23 17:07
来自江苏
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