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和工作需要,滁州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民兵教练员专职新闻报道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武装工作;
3.年龄、身高: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1.60米(含)以上;
4.学历要求:中文或新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5.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6.形象气质好,普通话标准;
7.专业要求:
(1)能独立采访、策划选题、原创图解文案撰写,具有新闻敏感度,善于捕捉当下热点,具有深度挖掘和突破思辨能力;
(2)熟练掌握短视频作品策划、摄像、编辑、包装,掌握专业视频编辑软件的使用技能,适应单兵作战的采访方式;
(3)能够熟练操作视频号、公众号等官方新媒体平台的内容生产,具备账号运营管理思维;
(4)具有一定的活动方案策划、创意设计、对外联络对接、沟通交流、统筹安排能力。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有市级以上媒体工作或实习经验;
2.在中央级媒体刊发稿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民兵专职教练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收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宜从事民兵专职教练员相关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包括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核、体格检查、政治考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截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地投送简历及证明材料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滁州市花园西路77号。
2.联系方式:鲍乾宇,18955081708;张峰,18909698162;马骁,15155040111。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比如市级以上媒体工作证明、中央级媒体刊发稿件原件或复印件)。
(5)《民兵训练基地专职民兵教练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6)近期1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确认登记并择期通知考核事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统一考核
体能测试、业务能力测试、面试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试、业务能力测试、面试、体检和政治考核等。考试时间于报名截止后以电话形式通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20%+业务能力测试×50%+面试×30%。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20%、业务能力测试占50%、面试占3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面试完成后计算个人总成绩,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且体能项目至少达标两项。
1.体能测试(1)测试内容为1500米跑、引体向上和仰卧起坐,体能达标方可进入下一考试环节;(2)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2.业务能力测试时间1.5小时,主要测试采编、摄影等专业业务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3.面试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四)体格检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若有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出现人员放弃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予以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工作。
(一)薪酬
专职民兵教练员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年人均8-10万元(含“五险一金”和年终绩效奖励工资)。
(二)住宿及服装
担任专职民兵教练员期间,不分配住房。宿舍、就餐按有关规定执行;担负训练任务期间,同集训队居住,统一保障伙食。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发放服装。
(三)休假
带薪年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
五、其它
(一)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自正式聘用日起每半年组织一次日常表现及业务达标考核,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年度聘用合同。
(四)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滁州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
2023年11月7日
附件:滁州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专职民兵教练员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