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南京市体育局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南京浦口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南京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南京市浦口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南京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南京云幽谷旅游区 运营单位:江苏省体育竞赛有限公司 二、竞赛日期及地点 比赛时间:2023年12月10日 比赛地点:南京市浦口区云幽谷旅游区 三、组别及规模(500人) 四、参赛须知 (一)参赛资格 1、专业运动员(含退役两年内)禁止参赛,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2、年龄要求:参赛选手年龄要求在18岁-60周岁之间的身体健康者(即出生日期为1963年12月10日(含)-2005年12月9日(含))。 3、身体要求:具备长期骑行经验;身体健康,无先天性或突发性疾病和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要求所有参赛选手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含心电图检查),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于自行车运动。所有参赛选手须确认并签署《参赛声明》中的免责条款后才可报名参赛。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8日起,报满即止。 (三)报名方式 团队和俱乐部报名可到当地自行车俱乐部或联系组委会工作人员递交报名表和相关费用。个人报名可通过野途小程序报名。所有线下报名信息需在截止日前统一汇总至赛事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期间,所有报名者须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签署《参赛声明》后,按要求如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流程。待报名工作截止后,选手可根据赛事官方公告相关说明,登录“苏体竞赛”微信公众号查询领取竞赛物品的相关流程及要求。 (四)报名费 个人报名费用:80元/人,团报需8人以上,团报费用50元/人。 (五)竞赛物品 赛前一天或赛事当天在规定时间内,参赛选手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参赛号码布、号码牌、感应计时芯片等竞赛物品。参赛选手须本人亲自前往现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亲笔签署《参赛声明》,领取竞赛物品,不允许代领。参赛选手须保证提交的身份证件和文件资料真实有效。赛事组委会有权对不符合参赛资格、提供虚假参赛成绩证书的参赛选手不予发放竞赛物品,并不予以退还报名费。 领取竞赛物品时间:2023年12月9日09:00-17:30,12月10日07:00-07:30 领取竞赛物品地点:云幽谷旅游区,具体地点待定 (六)选手名录、成绩册 参赛选手名录、成绩单将通过“苏体竞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七)选手交通、食宿、比赛期间伤病医疗费等费用自理。 五、竞赛办法 (一)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翻译并审定的UCI的《自行车竞赛规则》以及有关规定。 (二)参赛选手自备比赛用车,参赛选手必须使用公路自行车。参赛车辆须经裁判员验车后方可参加比赛。不得安装副把脚撑等危害公众安全的附件。凡不符合规定的比赛用车,裁判员有权令其更换或修改,否则不得参赛。 (三)参赛选手必须佩戴头盔等护具并正确佩戴号码布、安装计时芯片,否则裁判有权随时取消参赛资格并令其提前终止比赛。 (四)为保证参赛选手安全,裁判委员会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处理。 (五)男子公路大组赛骑行6圈,总赛程约为53公里,大组发车取个人成绩完赛用时最短者优胜。 (六)女子大组赛骑行4圈,总赛程约为35公里,大组发车取个人成绩完赛用时最短者优胜。 (七)大组赛不允许装副把,需佩戴两块号码布加车牌,大组赛脱圈下道。 (八)本次比赛设残疾人专业组,该组别参赛选手不参与大组赛排名。 (九)本次比赛起终点设补给点和医疗点。如车辆发生故障,请等待收容车辆。 (十)本次赛事采用电子计时系统为主,人工计时为辅的判定方法。本次赛事成绩最终解释权属本赛事裁判长。 (十一)比赛出发时,请务必注意裁判指令,以裁判现场指令为准。 (十二)比赛出发时,请务必注意安全,提前做好出发准备,切勿相互排挤、抢占他人位置,以免发生大面积摔伤事故。 (十三)比赛设关门时间,以各组别第一名到达终点后30分钟为关门时间。 (十四)赛后获奖运动员按组委会要求在颁奖等候区等候颁奖,未按时参加颁奖仪式的获奖运动员视为放弃奖项。 (十五)如对本次比赛成绩,犯规与作弊等有异议者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资料(照片等能证明情况的资料),仲裁结果至少在领奖前一小时公布,特殊情况除外。以总裁判长结果为终审判定,任何一方不得提出再审,对比赛有任何异议者,不得当场有与裁判员或工作人员争执等过激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十六)其他事项 1. 比赛中可佩戴眼镜、手表等安全用品,不得将饮用过的水瓶丢弃在赛道,禁止使用玻璃器皿、音乐播放器、对讲机等影响比赛或安全的物品、用品。 2. 各组别严格按照年龄规定执行,不得弄虚作假。 3. 同组、同队的运动员可交换配件,但不允许换整车。 4. 携带两块芯片以上及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5. 参赛者须承诺遵守赛事的各项规定,不得出现恶意阻挡等危及他人骑行安全的行为,比赛途中不得抄近路、扒车,不得故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比赛冲刺前不得走曲线、斜线或有其他阻挡行为,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与损失或伤害由制造方承担。 六、存取包 本次比赛不提供存取包服务。 七、收容车设置 (一)如有选手明显落后于当前骑行距离的关门时间点,队尾收容车将强制收容。 (二)比赛设收容货车。组委会在收容过程中将尽量避免车辆之间的剐蹭损伤,选手应对收容货车在自行车车辆收容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车辆剐蹭损伤具有提前的认知和认可,组委会将不承担其中可能产生的风险与费用。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比赛现场每个组别颁发前三名奖项,现场不发放奖金,所有获奖选手比赛成绩在官方公众号公示1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组委会将在30个工作日内发放奖金。奖金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20%税金,由组委会统一代扣。各获奖选手在比赛成绩公示期内须向组委会提交本人有效的银行卡号、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并办理领奖手续。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仍未提交相关信息的选手,将按弃权处理。所有完赛选手将获得完赛纪念奖牌一枚。 组别 | 名次 | 奖金(元) | 男子公路大组赛 | 第一名 | 3000 | 第二名 | 1500 | 第三名 | 800 | 第四至第十名 | 300 | 女子公路大组赛 | 第一名 | 3000 | 第二名 | 1500 | 第三名 | 800 | 第四至第十名 | 300 |
九、竞赛日程
十、保险理赔 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含选手的自行车保险,建议自行投保),若由于参赛选手报名信息填写不全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效,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负。 十一、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自波 联系电话:17551037650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91号五环大厦1517室 注:其他事宜,以补充通知为准。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本规程,所有解释权归本赛事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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