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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声曝光] 滁州紫薇东村何时拆迁?一边在改造,一边在盖新商品房,环境、道路乱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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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9 06: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一边在改造,没有效果浪费,一边在盖新商品房,环境,道路,乱的很。

发表于 2023-12-19 07: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很多人不同意拆,非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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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只留四千 : 你错了,是同意拆,但想原地安置,可能嘛
2023-12-19 08:39 来自安徽 回复
白落珩 : 新房卖1万2,赔偿8000,你愿意?
2023-12-19 14:34 来自安徽 回复
你说的对 回复 白落珩 : 你一千块钱买的衣服,穿十年了,还指望别人按一千块钱回收?
2023-12-19 19:45 来自安徽 回复
你说的对 回复 新房只留四千 : 嗯嗯,你说的对,想原地安置,又不想掏钱补差价,真满足他们了,还会提出更多要求
2023-12-19 19:47 来自安徽 回复
白落珩 回复 你说的对 : 所以不同意拆的人,有错?
2023-12-19 19:55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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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9 07: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拆不掉了,现在就是**盖一圈把你们围在里面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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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人院里的人 : 围起来其实就是逼着大家拆
2024-2-12 10:38 归属地未知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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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9 07: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全部同意签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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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9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乱的一比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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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9 08: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之前调查过,好多人不愿意拆,现在改造了,最近好多年拆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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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9 08: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要不了多久还是会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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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然5500 : 就怕围一圈子以后就不会拆了
2023-12-19 13:47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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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9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大乱才能大治,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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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9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支持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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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9 12: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联名签字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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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zl : ,
2023-12-20 20:44 来自浙江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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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9 17: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拆个屁,一开始调查大部分不同意拆迁的,这个大环境更不会拆了,都已经是危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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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对 : 不同意拆的,都是才买的房子给小孩上学的那部分人
2023-12-19 19:53 来自安徽 回复
杨彤。 : 那也没办法呀,别人有权不同意拆迁
2023-12-20 16:01 归属地未知 回复
杨彤。 : 因为学区太好了,别人挂学区房方便
2023-12-20 16:02 归属地未知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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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9 21: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错过机会后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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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9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题主帖文质疑,说穿还是关于拆迁户是否划算问题!

至于,是否核算?倘若,对国家为什么拆迁?拆迁的实质,进行通透了解后,再结合自己的客观事实情况,与自己的核心诉求,进行匹配的预期目标结合,便可以获得算术等式!

一、拆迁户房屋价值:
1、房屋+土地,构成拆迁户房屋产权价值;
2、建设正土地之上的房屋,国家用法律形式确定其只是依附土地而存在!且,只赋予其只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土地自由处置权利!因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价值,属于可以计算的!而土地属于无价的!
3、土地的价值,因城市发展、道路、商业配套设施、教育、医疗等完善,眼见的升值!这些“溢价”部分,是由于政府规划、可持续投入而升值!
4、房屋本身并没有升值!即便,进行后期维修添加,升值也有限。当只有将政府“土地”持续投入升值部分追加,才有了交易时的价值!
二、土地+房屋=使用权价值因素设计:
5、土地所有性质,归国家绝对拥有,各级政府代持。彻底解决了土地私有化,其最终会造成土地兼并尖锐,导致人民失去土地,陷入社会矛盾无可调解。
6、构建土地利益最大化的,是政府对土地持续化投入赋权:城市规划、道路交通、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投入;
三、政府为什么拆迁?
7、拆迁,除了政府表意字面,获得“发展”得利外,便是“普惠”的再分配,实现改革利益共享。
8、利益再分配惠及拆迁户,这是由于国家政治制度决定的;
四、被拆迁的当事人是否划算?
9、根据上文列举的客观事实:是一项普惠每一个当事人的国家政策,当然乐意享受这个普惠政策!
10、针对被拆迁当事人是否对价,这要和自己的预期,结合区域内其他人比对决定;
11、相对而言,就是政策是否“一把尺之”到底,政策制定是否“镜像”,是考量当事人接受与否的尺度;
13、不能客观事实地知己,也不能知彼,是造成“钉子户”存在根本动因!

综上:从理论上,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被拆迁户!但是,不是每个人都能高清其中核心意涵的!一旦搞清自己房屋价值核算方程式,便会理性把自己卖个好价钱!否则,依然喋喋不休,闹个天翻地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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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2 20: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这个像难民营,两次老旧小区改造都完美撇开,又不拆迁,现在房子盖好,完美遮住了老破小脏乱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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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2 10: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昨天去转了一圈,一踏糊涂。 改造的也一踏糊涂浪费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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