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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曝光!滁州天长一男子以集资诈骗罪判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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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9 09: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充个会员,不仅可以免费拿礼品,还可以到期返还本金及高额利息,真有这种好事?

近日,天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集资诈骗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赵某退出的5万元,按比例退还各被害人;责令继续退赔。

案情简介
2018年至2019年,何某(已判决)为骗取钱财,伙同他人先后在山东、天长等地成立公司进行线下融资,招募被告人王某等人担任业务员组成团队运营,以投资石材、阿胶、红酒等虚假理财项目名义,由业务员在公共场所对老年人群体散发广告传单进行宣传,以赠送礼品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到公司听课,欺骗他们签订会员协议缴纳会费,并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后在返本付息期限前卷款潜逃,骗取投资款。综上,被告人王某参与诈骗金额共计464730元。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出赃款5万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某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本案犯罪对象是老年人,对被告人王某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退出部分赃款,酌情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据此,该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投资“养老理财项目”、帮办养老保险业务……近年来,犯罪分子针对老年人实施的诈骗违法犯罪案件逐渐增多且手段手法不断翻新。面对层出不穷的诈骗套路,法官提醒广大老年人谨记“七字诀”:不贪、不给、不轻信。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醒家中老人警惕“甜言蜜语”、小恩小惠,切勿贪图小利,赔掉自己的养老钱。
来源|天长市人民法院

 

发表于 2023-12-29 11: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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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9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缓刑?天长法院确定没搞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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