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公开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1)报考琅琊分局:琅琊分局信访办办公室
(2)报考南谯分局:南谯分局龙蟠所户籍大厅
(3)报考经开分局:经开分局会峰所户籍大厅
(4)报考苏滁分局:徽州路1999号中新苏滁管委会一站式服务中心
(5)报考全椒县局:全椒县公安局新大楼门卫处(全椒县椒陵大道与屏四路交叉口)
(6)报考来安县局:来安县公安局大门东侧办公室(来安县黎明路蝴蝶公园北侧110大楼)
(7)报考天长市局:天长市公安局一楼信访接待大厅(天长市天康大道2号)
(8)报考定远县局:定远县公安局大门东侧人民来访接待室(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大道交叉口)
(9)报考凤阳县局:凤阳县公安局府城派出所综合服务(接处警)大厅(凤阳县中都街道云霁街188号)
(10)报考明光市局:明光市公安局二楼大厅(明光市龙山东路111号)
3、报名材料:现场报名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滁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3)、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4),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①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②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③每名报名者限报1个岗位,不可重复报考。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取得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24年3月12日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进行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通知:将与资格审查结果一同公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2、体能测试项目:①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体测三项的测试次数均为2次,取最好成绩),以上体测项目采取“三选二”的模式由考生自主选择。
②体能测试具体评分标准参照附件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须达35分合格线以上,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笔试等后续环节),上下两档之间的成绩按上一档得分计算(合格线以下除外),测试二项成绩的平均分为体能测试最终得分。年龄计算以体能测试开始第1天为节点。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进行公布,体能测试结果一同公布,不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包含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社会常识、简单写作等。
3、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加分项: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需取得行为发生地平安办认定),退役军人,均可加5分,累计不超过5分。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一同公布,不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和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人员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合成成绩(按照体能测试10%,笔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4、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5、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最终成绩
1、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的10%、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若最终成绩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若政治面貌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最终核定的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公布上一科目成绩时一起公布。
3、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组织实施。
4、如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最终成绩并列,参照第五条第2点执行)。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