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建墙闹矛盾,法院判决平纠纷
案情简介:李某的父亲和许某是住在相邻的邻居,李某父亲去世后,常年在外务工的李某回家发现许某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两家后院的公墙推倒,并占用公墙盖了厨房。碍于双方邻居关系,李某知晓后并未提出异议,后许某在装太阳能热水器时又将热水器的两个支架搭建在李某家前屋屋顶。李某发现后觉得许某欺人太甚,便多次要求其拆除支架并恢复原状,许某不予理睬。李某一气之下剪断许某热水器的输水管,两家矛盾彻底爆发,李某一纸诉状将许某诉至法院,要求许某拆除厨房,恢复原有墙面,并拆除架在其屋顶的热水器。
案件审理: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上门走访解到,许某和李某父亲一直是好友关系。许某称当时建造厨房时李某虽不在家,但李某的父亲是知晓且同意的,建造过程中也帮忙干过活,但双方对公墙占地的所有权问题始终争执不下。
鉴于双方矛盾争议较大,承办法官便组织开庭。庭审中,通过举证、质证、答辩等环节,承办法官认为许某将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支架搭在李某家房顶上,该行为侵犯了李某的合法权益,许某应当停止侵害并排除妨碍。就厨房占用的公墙部分,因为许某未出示所建厨房的相关审批手续,且其陈述所建厨房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因此案涉厨房是否为违法建筑及如何处理,属于国家有关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不属于法院受案处理范围,故在本案中不予处理。最终法院依法作出许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移除太阳能热水器;驳回李某要求许某拆除厨房的诉讼请求的判决。
法官寄语: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退一步海阔天空。日常生活中,邻里间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解决好双方的矛盾。来源:定远法院
